本月起,我省統一實施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功能,進一步擴展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惠及廣大參保人員。實現家庭共濟后,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除了供參保人用于本人門診看病、藥店購藥,或者住院時支付個人負擔部分等外,經本人授權,其家庭成員也可共濟使用。
省醫保局明確共濟授權范圍和程序,參加山西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授權人),通過綁定自己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被授權人),實現本人和家庭成員共同使用其個人賬戶資金。綁定的家庭成員必須是已經參加我省職工或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授權人可對每名被授權的家庭成員設置不同的單次最高支付額度。授權人可登錄“山西醫保”微信公眾號或“省級公共服務醫保平臺”辦理授權綁定。
7月1日起,被授權人(即綁定的家庭成員)可持自己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在我省范圍內結算住院、門診慢特病、門診特藥、居民門診統籌費用時,按政策規定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部分,以及普通門診看病,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費用,可由授權人的個人賬戶資金支付。如果被授權人也是我省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且個人賬戶有余額,則必須先將本人賬戶余額消費完畢后,才能使用授權人的共濟賬戶資金。
省醫保局提示,共濟賬戶內資金,僅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供被授權人使用,低于1000元時不能使用。被授權人如果處于醫療保險停保或欠費狀態,則不能使用共濟賬戶。被授權人一次結算僅可使用一名授權人的共濟賬戶。如果授權人與被授權人的家庭關系有變化(如婚姻變化)時,應即時解除授權,否則造成的資金損失由本人負責。授權人可隨時解除或增加被授權人,或者變更單次支付的最高額度。此外,公費醫療人員不實行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參保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可通過省醫保局公布的各市醫保中心服務電話咨詢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