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高票通過。修改后的立法法在總則中明確規定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修改立法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立法工作的重要舉措,對于確保立法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力,將產生深遠影響。
民主,就是人民當家作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是我們黨執政的最大底氣,是我們共和國的堅實根基,是我們強黨興國的根本所在。”從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到健全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各項制度,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體現人民共同意志,維護人民合法權益,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屬性,也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有效運行、充滿活力的根本所在。
“能用眾力,則無敵于天下矣”。只有堅持人民當家作主,才能激發人民群眾中蘊含著的豐富智慧和無限創造力。2013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上先后56次參加團組審議討論,同代表委員共商國是、匯聚眾智,讓人民的所思所盼融入國家發展的頂層設計。從“小院議事廳”到“板凳民主”,從線下“圓桌會”到線上“議事群”,中國人民在火熱的基層生活中,摸索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充滿煙火氣的民主形式,為中國民主發展不斷注入新的動力。事實證明,中國式民主行得通、很管用,中國人民的民主自信更加堅定。
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真正把14億多人民的意愿表達好、實現好并不容易,必須有中國共產黨堅強有力的統一領導。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真正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只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早在1954年,“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就被寫進憲法之中。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黨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領導進一步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使人民當家作主更好體現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激發和凝聚了中國人民奮進新時代的磅礴力量。
涓涓細流匯成浩瀚大海,億萬人民共繪恢弘史詩。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必須充分發揮億萬人民的創造偉力。前進道路上,無論是風高浪急還是驚濤駭浪,人民永遠是我們黨最堅實的依托、最強大的底氣。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中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不斷加強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更加切實、更有成效地實施人民民主,任何風浪都動搖不了中國人民進行強國建設的鋼鐵意志,任何困難都阻擋不了中華民族實現復興的鏗鏘步伐。